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自行车与电动车的管理,净化校园环境,根据我校实际,现开展校园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车辆)停放专项整治。
一、整治要求
1、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自行车专用停车区,确保格内停放;
2、北校电动三轮车统一停放到澡塘北侧硬化场地上,南校电动三轮车统一停放到南校餐厅北侧西北角停车位。
2、禁止乱停乱放,杜绝在消防通道、楼梯出入口、人行走道、绿化带等区域停放;
4、为确保安全,电动车充电必须且只能在充电桩充电。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4月1日-4月3日)
各单位要及时向单位职工及学生传达本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督促好按要求有序停放。
2.提醒纠正阶段(4月4日—4月10日)
对校园内随意停放,堵塞通道的车主进行提醒告知;
3.长效管理阶段(4月10日以后)
凡未按规定停放及充电的车辆,一经发现采取搬离到违章停车处统一存放。领取车辆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认领。
请师生员工遵守规定,携手共创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校长办公室 后勤部
2024年4月1日